先前在日本社會引起兩極化反應的「電動滑板車限制放寬」一事,來到了即將正式導入實施的階段。日本警察廳於近日公佈了道路交通法的修法細節,日本政府亦於2023年1月20日開始募集公眾意見。若無意外,本次修法預期將在7月正式上路。
明明是擁有動力機構而非依靠人力的交通工具,卻不需要駕照與安全帽,也沒有後照鏡與車速表。甚至違規的罰金也和自行車採用相同標準。比起50cc以下的原付車款,電動滑板車在本次修法中可謂受到了顯著優待。
內容大綱
新設「特定原付」、「特例原付」雙級距,現行的原付級距則改為「一般原付」!
在2023年1月19日,警察廳公佈了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的詳細內容,其中包含了放寬電動滑板車的相關限制,並預計在7月1日正式實行。
雖然修法的內容大多與本誌先前的報導相同,但本次也出現了數個新重點,將在本篇文章內一一解說。
總而言之,便是相當大膽地鬆綁了許多現有限制。極速20km/h以下的電動滑板車等,自身具備動力來源的小型代步工具,被劃入「特定小型原動機付自轉車」(下稱「特定原付」)這個新設級距。不用駕照,只要年滿16歲便可駕駛,且佩戴安全帽更被劃為努力義務,即使不戴也不構成違法。
此級距的車身尺寸條件為總長190cm以下、寬度60cm以下,且必須領有特定原付車牌及辦理強制險。雖然車上必須設有符合日本保安基準的煞車、方向燈,但後照鏡及速度表則無須配備。而作為速度表的替代方案,車上必須裝設會閃爍綠色光芒的極速指示燈。
雖然示意圖是以電動滑板車為例,但只要符合法規條件的車型,包括電動滑板車,二輪自行車、三輪電動代步車也屬於特例和特定原付的適用範圍。
能夠合法行駛的範圍則與自行車相同,是一般車道與自行車專用道。
關於右轉(相當於左駕國家的左轉),與自行車等「輕型車輛相同」。換句話說,像現行的原付級距一樣,需要進行兩段式右轉。
此外,新設立了「特例特定小型原動機付自轉車」(以下簡稱為「特例特定原付」)的分類。這種車輛限制最高速度為66km/h,可以行駛自行車通行的人行道。綠色的極速指示燈必須閃爍。
此外,最高速度超過20km/h的電動滑板車,則同樣需要考取駕照及佩戴安全帽。現行法規中的原付一種(50cc以下)級距,被新的修改案稱為「一般原動機付自轉車(一般原付)」。
特定原付級距的車款,必須在車身上張貼型式認證貼紙。如果不張貼則將在執法時不被認定為特定原付。但這張尺寸僅有40x15mm的貼紙,能夠讓執法者立即判定車輛是否合法嗎?
很容易違規? 由於毋須駕照,因此也沒有違規記點制度!
本次修法的問題,除了本誌Webike+以外,也有不少媒體進行列舉,本次便不再贅述。但能肯定的是,騎士本身的安全疑慮絕對存在。
雖然特定原付的20km/h極速限制與部分較快的自行車相同,但這也代表往後的車道上,除了現行的原付級距車款及自行車以外,也會出現許多平均車速不同的車輛。尤其電動滑板車的重心較高,面對路面起伏也相對不穩定,因此騎乘摩托車從它們的右側進行超越時,務必小心。而車輛極速只有10km/h左右的原付騎士,往後可能會更加感到壓力。
「無需駕照」這點也相當值得探討。雖然購車的店家或許會對客人進行交通法規的指導,但光是自行車就有許多違規的騎士了,本身便具有動力的特定原付車輛如果也無需駕照,相信危險駕駛的情況會經常發生。且駕駛特定原付車輛的民眾,也很可能不會加入強制險以外的保險方案,因此若是發生事故,或許會需要背負較重的過失責任。
攤開實際數據來看,電動滑板車的事故也有增加的趨勢。在2020年時,日本全國僅有4件電動滑板車事故,但到了隔年便增加至29件,2022年則是至6月為止已有16件。而在2022年9月25日,東京都內更發生了日本史上第一件電動滑板車的死亡事故。原因是一位酒醉騎乘電動滑板車的騎士,撞上了停車場的擋車板並摔倒。
並且,由於特定原付級距不需要考取駕照,因此將無法對違規行為進行記點,若是酒駕等嚴重違規,則會以藍色罰單或刑事罰則(16歲以下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10萬日圓以下罰金,16歲以上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萬日圓以下罰金)等制度進行處罰。
但即使如此,行駛於禁行地帶的罰金僅有3000日圓。若是3年以內違規2次以上,則和自行車騎士相同,必須參加駕駛講習(若未參加講習,則處5萬日圓以下罰金)。
而速限方面,雖然車輛在出廠時會安裝限速器,但也存在著購買後被車主擅自解除的疑慮。
現行的原付級距,往後預定改成「一般原付」。電動滑板車等特定原付車款,由於極速在10km/h左右,因此無需考取駕照及配戴安全帽。※本表為筆者以警察廳資料為基礎製作
原付一種制度將近70年都未修改,為何電動滑板車卻能......
為何電動滑板車會受到如此優待?在現行的道路交通法中,由於電動滑板車屬於「原付一種」級距,因此必須考取駕照和配戴安全帽才可騎乘。面對如此的門檻,電動滑板車業者們則向政府提出了「無需駕照、不強制配戴安全帽」這類鬆綁規定的需求,這便是一切的開端。
而在2020年時,經濟產業省更將這些鬆綁需求,以「強化日本的產業競爭力」為名目進一步推動。
針對這些鬆綁制度,從2021年開始,經營電動滑板車共享服務的業者,也進行了相關的測試、實驗並進一步推動,最後的結果便是本次的修法。
雖然有經過測試、實驗,但本次的修法依舊讓不少人認為是大刀闊斧地放寬限制。像這樣的大幅鬆綁本應經過長久的時間逐步實行,因此日本社會中也出現了不少質疑背後實際用意的呼聲。
讓筆者相當有感的是,現存的燃油引擎原付車款相關的制度,在本次修法中也未如電動滑板車那樣放寬。
50cc摩托車的30km/h速限,在二戰結束後不久的1955年便被寫入法令中。那個時代的原付一種摩托車,幾乎都只是將自行車裝上燃油引擎而已。而原付專屬的二段式右轉法規,則是在1986年上路(在那之前則允許像汽車一樣直接右轉)。
雖然原付一種的法規框架,目前似乎也有即將有所變動的跡象(https://news.webike.net/bikenews/281652/),針對原付車款,確實也有延長排氣法規適用期間的措施。但整體而言,在這數十年間摩托車的性能已有飛躍的成長,而原付一種則依舊是難以滿足業界與騎士需求的過時法規。
另一方面,電動滑板車等特定原付車款,卻只花了3年便實現了制度的鬆綁。
50cc以下的原付一種車款,雖然持有成本相當低廉,但極速卻被限制在30km/h,相當不便。而此一速限更是以1955年時的車輛性能為基準,其過時程度相當受到詬病。
結論
即使存在著上述的眾多問題,電動滑板車相關的制度鬆綁仍舊順利推行。不過,本次的道交法修法目前尚在「改正案」階段,因此從2023年1月20日到2月18日這段期間,日本政府將會開始募集公眾意見。因募集公眾意見而有所變動的修法案例,在筆者印象中相當稀少。例如2006年國土交通省提出了無視實際狀況的二輪車款噪音管制法案,若是順利實施,許多逆輸入車款及外國車款將會無法在日本國內販售。但當時也出現了許多表達反對的公眾意見,因此該法案最後並未實施。
以上資料,給大家參考
撰文/沼尾宏明
資料來源「Webike Plus+編輯部」
「 Webike台灣」編輯部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