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香港街道上愈來愈多電動出行工具,由電動滑板車到各款標榜「電助力」的單車,不單吸引了通勤一族,亦成為不少車友的新玩具。不過,在這股熱潮之下,「全電」和「電動輔助」這兩個概念經常被混為一談,很多人既分不清技術上的分別,也未必清楚本地法例如何處理,甚至有人以為中間有一個可以「走精面」的灰色地帶。今期筆者把整個脈絡再講清楚一次,讓大家有一個較易掌握的概念。

如果由設計原理開始說起,純電動單車和電動輔助單車,其實是兩條很不同的路線。純電動單車一般被稱為「全電」,重點是就算騎仕完全不踩踏,單車仍然可以只靠電機推動向前走,感覺好像一輛縮細了的電單車。
這類車多數設有油門扭把或按鍵,開了電之後,只要扭一扭,電機就會帶動車輪,腳踏變成可有可無,有些型號甚至主要只是為了在沒電時「救急」之用。因為要裝入較大的電池和摩打,車架通常更粗壯,車身亦比傳統單車重得多,推車、上落樓梯會明顯感到笨重。

電動輔助單車就走另一個方向,它想做的是「幫你踩」,而不是「代你踩」。這類車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騎仕一定要自己踩踏,電機才會出力幫手;一停踩,助力就會自動停下來。車上通常有腳踏感應或扭力感應裝置,負責量度騎仕踩踏的頻率和力度,再根據騎仕選擇的輔助模式,輸出不同程度的電力。實際踩上路,上斜、頂風或者踩長途時,會覺得好像多了人「扶你車尾」,輕鬆了一截,但仍然清楚感覺到是自己在用力。
許多地區都對這類電助單車訂有基本規格,例如助力介入只可以在大約每小時25公里以下、電機功率有限制、車重不能太高等,目的就是保持其核心身份仍然是單車,而不是變種電單車。即使騎仕把電力系統關掉,這些電動輔助單車仍然可以像普通單車那樣踩,只是因為多了電池和馬達,會重一些、阻力也稍為大一點。
從騎乘感受來說,電動輔助單車比較像一套幫騎仕放大腳力的系統。仍然要自己控制節奏、變速和路線,單車的加速和速度變化都和雙腳的出力有直接關係,因此無論是運動感,還是訓練效果,都依然存在。純電動單車則更接近一種方便的代步工具,可以在幾乎不踩踏的情況下走很長一段路,重點放在慳力多過踩車本身。兩者都各有市場,但用法、風險,以及和單車運動之間的距離,確實不一樣。

說到法律,情況就沒有技術那麼細緻。在現行《道路交通條例》之下,只要是由機械推動的道路車輛,不論外表是否似單車,法律上都很大機會被視為汽車的一種。政府在多份文件和資訊網頁當中,清楚列明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都屬這一類,必須領牌才可在道路或私家路上行駛。但同時,運輸署的一貫政策又是「不會為電動可移動工具登記或發牌」,所以實際情況變成:理論上要有牌照才可以上路,現實上又根本拿不到牌照。

這樣一來,問題就浮現了。在這樣的框架下,任何人在公眾道路、行人路甚至大部分單車徑上使用電動滑板車、電助單車等工具,從法律角度看,都有機會被視為駕駛未領牌照的汽車,亦可能涉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下駕駛等罪行,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可以相當嚴重。法律專題網站也提醒市民,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和監禁,絕非「少少罰款」那麼簡單。
很多人口中常說的灰色地帶,其實多數來自日常見聞。一方面,大家經常在街上見到有人踩電動滑板車或電助單車,未必每次都見到警方截查。另一方面,又聽聞政府說正在研究立法、會考慮容許在指定單車徑使用,於是自然會覺得可能現在暫時都算可以接受。

不過,如果只看文字和官方回覆,其實立場一直都很一致。在新制度未實行之前,這些工具仍然是按「汽車」去處理,上路就是有機會犯法。之所以給人灰色地帶的感覺,更多是因為執法會按實際風險去排優先次序,例如警方會集中打擊在人多地方高速亂駛的個案,而不是每見一輛就即時票控。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並非完全停留在「一律禁止」的狀態。過去幾年,政府持續研究如何長遠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方向是由「一刀切」走向分類管理。

目前討論中的方案,包括把純電動的「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和必須踩踏才啟動助力的「電力輔助腳踏車」分開,為兩類產品訂立不同的技術規格和使用規則,例如最高車速限制、重量上限、是否必須佩戴頭盔、最低使用年齡,以及只可在那些單車徑或路段行駛等。有官員更提出會建立產品認證和二維碼標籤制度,將來只有通過認證、貼有標籤的型號,才可以在指定範圍內合法使用。
如果這些建議最終在立法會通過,電動輔助單車在香港的角色有機會變得更清晰,也較接近某些歐洲城市對低速電助單車的做法。但在這之前,現行的法律就是現行的法律,並不會因為市場上流行、大家覺得方便而自動改變。對現時的用家和車友來說,最實際的關鍵是要明白,無論是全電還是電助,只要有電機、又在公眾道路或單車徑上使用,就不應單靠灰色地帶這幾個字來安慰自己。

放眼世界,單車電助力化已經是大勢所趨,對於體能較弱、正在做復康訓練的人,以至長途通勤族和希望推動低碳出行的城市政策來說,電動輔助單車都很有吸引力。但任何新工具走進現有道路系統,都離不開幾條老問題:路面空間夠不夠?不同速度和體積的車輛如何共用?出事時責任怎樣分?這些問題,香港未來幾年都要繼續仔細討論。
筆者相信,隨着相關立法工作一步一步向前推進,將來我們談起「電助力」,不再只會問「好不好玩」、「夠不夠力」,而是會多問一句:在香港這個地方,怎樣用,才算真正安全、合理、又對大家公平。這一點,或許比單車本身是「全電」還是「輕電助」,更加值得我們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