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的另一雙眼睛-照後鏡

感官對於人類極其重要,像是眼睛的視覺、耳朵的聽覺、口腔的味覺、鼻子的嗅覺與皮膚所帶來的觸覺,少了一樣便會在生活上帶來諸多不便,若真要說何種感官是騎車時不需要的,我想應該就是味覺吧?不過人的一生中怎麼可能只為了騎車呢?滿足口腹之慾指的,除了填飽肚子之外,味蕾所帶給人的享受絕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

而騎車在路上,視覺所接受的訊息遠遠凌駕於其他感官之上,雖然聽覺也相當重要,但是你難以透過聲音來判斷與前車的距離,也無法判斷前車是否有打方向燈,或是前方車輛千奇百怪的行車路線,但,騎車真的只看前面就好嗎?

瞻前顧後,我想是每個騎車人都該具備的基本能力,雙眼除了時時觀察前方的行車動態,更要仔細掌握後方來車的狀況,等等...雖然人的頭部可以左右轉動,但轉動角度並沒有貓頭鷹那般來得廣泛,而身後又沒有長眼睛,那到底該怎麼觀察視線外的車輛動態呢?答案就是透過照後鏡。

沒裝照後鏡會怎樣?
在現實生活中違反相關規範,通常免不了的就是被罰錢,有哪些規定是和未安裝後照鏡有關的呢?首先在用詞上的定義來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八項,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接著再來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二項規範,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不過仔細比對一下,可以發現用詞上的定義與法條內容存在矛盾,但違規仍屬事實,實在沒有必要跟執法人員爭論。

短短 58 字的規範中,「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這 11 個字所代表的涵義相當廣泛,如果要用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說明,就是指照後鏡少了一隻、鏡面破損、或是在一旁低頭喪氣的懸掛著,這些情形通通會被罰錢,根據網路購物平台上的搜尋結果顯示,無論是原廠或副廠照後鏡,平均價格大約在 300 元左右就可搞定,與其被罰的心不甘情不願,那為何不花點小錢裝上具有完整功能的照後鏡呢?

不看照後鏡會怎樣?
法規並無明確規範使用照後鏡的時機,大部分都是指照後鏡的妥善度,因此並不會被處以罰鍰,但不看照後鏡可能會引發下列幾種情況。

一、被按喇叭或怒目相向。

二、言語暴力或肢體衝突,引發更多的刑責。

三、碰撞引起的交通事故,輕則言語暴力或肢體衝突,重則危害生命財產安全。

為什麼不看照後鏡?
因為我有打方向燈,所以後面的車通通要讓我!以這個想法來騎車的人可說是枉顧他人的行車權益,是馬路上為所欲為的代表,多瞄個一兩眼,你可以避開後方的機車、一般房車、休旅車、三噸半小貨車、十噸半大貨車、公車...等,畢竟機車的體積小,在一般道路上的行駛動線較自由,妥善運後照後鏡的功能能大幅降低意外。

「前面車很多,沒空看後面!」如果是這樣,那你有可能永遠都不會看照後鏡,在地狹人稠的台灣與擁擠的行車環境下,觀察後方車輛的動線相當重要。

嗯,好喔,上述的三種結果請自行承擔。

照後鏡的使用
有無使用照後鏡端看駕駛人的道德與騎乘習慣,以現有的技術下較難以透過錄影舉證或人眼判別。至於何時該使用照後鏡呢?其實這個問題一點也不難,那就是確認後方車輛動向時使用。

為什麼要用照後鏡來確認後方車輛動態呢?不能只靠轉頭確認嗎?試想一個小測驗,請朋友 A 站在你面前,朋友 B 站在你左後方,你必須在沒有任何輔助的情況下,看見朋友 B 手指所比出的數字,而在你轉頭觀察的那一刻,朋友 A 對你揮出一拳,可能還來不及看見朋友 B 手指的那一刻,就被朋友 A 的拳頭給擊中。

如果這時候給你一面鏡子,一切似乎就變得輕鬆許多,透過鏡子觀察後方的朋友 B,當朋友 A 朝你揮拳時,眼角餘光仍有機會看到那砂鍋大的拳頭朝你襲來,由以上兩個小測驗可得知,今天換成在一般道路上行駛,雖然回頭確認後方車輛並沒有錯,但也許在回頭那短短的零點幾秒內,非常容易忽略前方的行車狀況。

好鏡子,不用嗎?

不過照後鏡並不是萬能,根據車款照後鏡安裝的位置與設計所造成的差異,仍會存在視覺上的死角,下圖中的大 K 可以透過照後鏡看到站在後方的元寶小編,不過實際上...

將鏡頭拉遠後,距離元寶小編僅有一公尺左右的 Luke,可就沒辦法出現在照後鏡裡,如果過度依賴照後鏡,還是沒辦法給自己更多的安全保障!

至於騎乘在路上,該如何達到提醒他人與保障自身安全呢?打方向燈、看照後鏡,轉頭這三項動作缺一不可。以右側變換至左側車道為例,有許多步驟要執行。
1. 先打亮左邊方向燈
2. 從照後鏡觀察後方是否有來車
3. 轉頭觀察照後鏡死角內是否有來車
4. 緩慢跨越車道分隔線
5. 關閉方向燈

結論
法規所列出的項目往往都只是最低標準,如果連最低的標準都做不到,那實在沒有資格在路上騎乘機車,就算是打了方向燈,也要透過看照後鏡與轉頭這兩個動作來觀察後方車輛動態,因為打方向燈的目的是提醒他人,觀察照後鏡與轉頭的動作則是保護自己,就像這波的新冠肺炎疫情,即使是前往一級疫區的國家,仍應該在歸國時做好居家隔離,因為病毒具有潛伏期,而且也難以確認在國外時有無接觸染病的患者,更重要的是對方的臉上不會寫著我染病了,能進一步提升自我的安全意識,對所有用路人能有更好的保障。

就好比你前往公共廁所方便時,一定會先觀察廁間是否乾淨,而將門鎖上這個動作,目的就是提醒別人正在使用廁間,如此一來就可好好享受解放的時光啦!

有關行駛時使用照後鏡的規範

不看到照後鏡會受到的懲罰

照後鏡不符合規定會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原文出處:駕駛人的另一雙眼睛---照後鏡

資料授權「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Webike台灣」編輯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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