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抓到”是谎言!日本真实逮捕案例×超速罚则×一次吊扣驾照风险

您是否曾听说过“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拍到”的说法?其理由据称是“测速照相机是从前方拍摄,但机车前方没有车牌”等等,然而,实际上因此被取缔甚至逮捕的案例却屡见不鲜。本文将为您解析真相,并深入说明容易被忽略的罚则与一次吊扣驾照的风险。

※“本文所述交通罚则适用于日本,台港读者请参考当地道路交通规定。”

什么是测速照相机?

测速照相机的正式名称是“自动速度违反取缔装置”。这是一种利用红外线或雷射等传感器来测量车辆速度,一旦侦测到超过一定速度,就会启动相机拍摄的系统。

执法的主要流程如下:

1. 从前方拍摄通过装置的超速车辆

2. 透过影像中的车牌号码,追查车辆所有人,并寄送“到案通知书”

3. 车辆所有人必须要求让测速照相机闪光(即超速违规)的驾驶者向警方到案说明

测速照相机作动时,装置会发出闪光,因此被拍摄到的骑士或驾驶,常会用“让测速照相机闪光了”来表达。

测速照相机的正式名称是“自动速度违反取缔装置”

与N系统的区别

与测速照相机外观相似的装置还有N系统。它被称为“汽车号牌自动读取装置”,是一种自动读取并记录行驶车辆车牌号码的装置。

据说,车牌号码等记录资讯,例如用于搜寻与恶性案件相关的车辆,以及用于犯罪搜查等。也就是说,其使用目的与用于测速取缔的测速照相机不同。

N系统的例子

这两种装置外观上不易区分,但测速照相机的情况下,装置设置点之前通常会有“速度自动取缔机设置路线”等指示标志,提醒驾驶前方设有取缔设备。另一方面,用于犯罪搜查的N系统,一般没有这类指示标志。

测速照相机设置点之前通常会有“速度自动取缔机设置路线”等指示标志

“闪光速度”因设置地点而异

测速照相机闪光(作动)的速度,一般道路上超速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上超速40公里以上被视为基准。详细内容后述,这些超速行为属于所谓的“红单”取缔对象。也就是说,一旦让测速照相机闪光,即使没有前科,也很有可能面临“一次吊扣驾照”的处罚。

此外,大家对测速照相机的印象,多半是固定设置在高速公路或主要干道上。但最近也有称为“可携式测速照相机(或移动式测速照相机)”的类型。这种装置有时会设置在限速较低的住宅区道路,据说即使超速约15公里也会闪光。

可携式测速照相机的例子

也就是说,测速照相机的取缔速度会因设置道路状况而异。特别是经常发生超速交通事故的地点,也常会设置测速照相机,据说除了取缔之外,也具有透过装置警示驾驶,以达到抑制超速的效果。

“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拍到”说法的根据是什么?

那么,为什么会说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拍到呢?据说原因如下,例如一般固定式测速照相机,为了辨识被拍摄到的车辆,拍摄影像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车牌号码可判读”
2. “违反车辆驾驶者的脸部可辨识”

关于第1点,测速照相机是从前方拍摄违规车辆,但机车在车辆前方没有车牌,因此据说“无法拍摄到车牌号码”。

此外,关于第2点,如果骑士戴着安全帽,特别是全罩式安全帽,据说“难以辨识驾驶时的脸部”。

因此,由于这些理由,机车被认为“证据不足”,进而被认为“不构成处罚对象=不会被抓到”。

测速照相机从前方拍摄违规车辆,因此据说没有前方车牌的机车无法判读车牌号码

恶性超速被逮捕的案例也有!

然而,实际上,也有许多机车因为测速照相机的拍摄影像而被辨识出驾驶者并被取缔的案例。而且,特别是恶性情节,甚至导致逮捕的案例也时有所闻。

例如,过去曾有以下案例被较大规模报导:

・以192公里/小时和166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的两辆机车被逮捕(2021年・北海道)
・对测速照相机比出胜利手势留念!常习性超速者被逮捕(2004年・宫崎)
・被测速照相机拍摄18次的机车男被逮捕(2015年・大阪)

北海道的案例是,在法定速度为60公里/小时的一般国道上,测速照相机拍摄到两辆大型机车以192公里/小时和166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根据拍摄影像,警方根据机车的型号、驾驶者服装等特征,锁定两名嫌疑人并将其逮捕。

宫崎和大阪的案例,都是属于经常性超速,并多次让测速照相机闪光的情况。

大阪的案例是,透过解析测速照相机的影像解析出车型,并在违规集中的时段埋伏确认车牌。据说透过跟踪锁定违规者。

宫崎的案例也是,透过拍摄影像确认车型、佩戴的安全帽等特征。有以15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并对着镜头比出胜利手势的影像,推测其违规行为是故意的。与大阪的案例一样,据说透过拍摄记录,在可能发生违规的时段进行埋伏,并在违规后立即追捕并逮捕。

这些案例,都可以说是认为“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抓到”而进行恶性超速行为。但是,警方仍能确实追查到嫌疑人并将其逮捕。从这一点来看,“机车可以逃脱”的想法是过于天真。虽然与四轮车相比,收到到案通知书的机会可能较少,但仍可断言“绝对会被抓到”。

如果进行“认为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抓到”的恶性超速等行为,甚至可能导致被逮捕

“流动测速”也常使用可携式测速照相机

前述的可携式测速照相机,机车被取缔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其正式名称是“可携式速度违反自动取缔装置”。与固定式不同,由于装置相对小巧,因此可以携带。因此,不受设置地点限制,不仅高速公路和主要干道,甚至在狭窄的巷道也能自动取缔速度。

可携式测速照相机也常被用于所谓的“流动测速”等有警察在场的取缔

据说可携式测速照相机,特别是常被用于所谓的“流动测速”等有警察在场的取缔。这种情况下,警察会目视确认机车的车牌号码,并由待命的巡逻车或警用机车追踪。据说大多数情况下会当场开立罚单。

使用移动式测速照相机取缔时,常会由待命的巡逻车或警用机车追踪违规车辆,并当场开立违规罚单

超速的罚则相对较重

顺带一提,根据警察厅的数据,2025年一年间的道路交通法违反取缔件数总计为4,932,459件。其中,超速为865,691件,仅次于第一名的“未依规定暂停(1,136,083件)”,位居第二。此外,与2024年(令和6年)的846,943件相比有所增加,仍维持在高点。

由此可见,超速的取缔件数也很多。而且,将科处以下相对较重的罚则:

【超速罚则(机车情况)】
・超速未满15公里→罚款:机车7,000日圆・轻型机车6,000日圆/记点1点
・超速15公里以上未满20公里→罚款:机车9,000日圆・轻型机车7,000日圆/记点1点
・超速20公里以上未满25公里→罚款:机车12,000日圆・轻型机车10,000日圆/记点2点<
・超速25公里以上未满30公里→罚款:机车15,000日圆・轻型机车12,000日圆/记点3点
・超速30公里以上(一般道路)→机车・轻型机车均为红单(刑事罚对象)/记点:超速未达50公里/小时者6点,超速达50公里/小时以上者12点
・超速30公里以上未满35公里(高速道路・机车情况)→罚款20,000日圆/记点3点
・超速35公里以上未满40公里(高速道路・机车情况)→罚款30,000日圆/记点3点
・超速40公里以上(高速道路・机车情况)→红单(刑事罚对象)/记点:超速未达50公里/小时者6点,超速达50公里/小时以上者12点

特别是如前所述,被视为测速照相机作动基准的一般道路超速30公里,高速道路超速40公里,将被开立“红单”,并成为刑事罚的对象。所谓的交通违规通告制度(蓝单)不适用,可能面临“5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圆以下罚金”。

通常,透过简易法院的简易审判决定罚金(或惩役),并支付罚金(一般据说约6万至10万日圆)即可结束刑事程序,但会留下前科。

此外,除了刑事处分外,还会受到公安委员会的行政处分。红单违规基本上都会记6点以上,因此可能一次就被吊扣驾照,或被吊销驾照。

例如,即使没有前科,根据过去3年内的累计违规点数,吊扣驾照的期间如下:

【依违规点数吊扣驾照的期间】
・6~8点:吊扣30天
・9~11点:吊扣60天
・12~14点:吊扣90天
*15点以上,则为更严重的“吊销驾照”(依点数不同,吊销年限也不同)

超速违规的罚则通常较重,特别是让测速照相机闪光,可能导致一次吊扣驾照

顺带一提,2025年检举件数第一名的“未依规定暂停”的情况下,例如未在“停止”标志或停止线前停止的“指定场所暂停等违规”的罚则如下:

【指定场所暂停等违规罚则(机车情况)】
记点:2点
罚款:机车6,000日圆,轻型机车5,000日圆

对比之下,可以看出超速的罚则范围较广,且有加重的趋势。

设置测速照相机的地点=注意事故!

超速是会导致极重处罚的违规行为。这是因为它很容易导致危及生命的重大事故。特别是,据说设置测速照相机的地点,如前所述,也更容易发生因超速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因此,看到测速照相机时,应比在其他地方更为谨慎地注意车速,方为妥当。“机车不会被测速照相机抓到”这种都市传说不要当真(实际上被取缔的案例很多),务必谨记安全第一的驾驶原则。

设置测速照相机的地点,倾向于发生因超速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因此发现时应充分注意速度

*图片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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